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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服务正文
您好!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4、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基于形势的发展和管理要求的变化,根据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国家烟草专卖局出台了《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各级烟草专卖局修订了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和不予发放零售许可证的情形发生了变化。 感谢您的咨询!